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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市万寿岩遗址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章程

2012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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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和任务
博物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,是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。三明市万寿岩遗址“博物馆之友”是安庆市博物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是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促进地域文化发展的另一工作途径,以增强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为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、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三明市万寿岩遗址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及要求;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,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二、人员构成
三明市万寿岩遗址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地方历史文化,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三.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
1.可以免费参观本馆举办的各种收费的特别展览,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八折优惠;
2.可优惠利用本馆展厅举办各种展览、文化活动或商品宣传、展销活动;
3.可以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;
4.享受本馆不定时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;
5.可以免费查阅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资料室资料;
6.可以通过申请,调阅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藏品,原则上每年可调阅三次,每次限三件,对博物馆及博物馆之友有突出贡献者调阅次数和件数不限,但个别极为珍贵的藏品出于保护需要除外;
7.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以在博物馆之友会刊上发表。
8.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、暑假活动。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
1.“博物馆之友”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元,机构、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0元,作为基本活动经费;
2.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;
3.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;
4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;
5.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;
6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;
7.优先向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捐赠或出售文物、资料等收藏品。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1.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由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社教部负责;
2.设主席、秘书长、副主席、副秘书长若干人,每三年改选一次;
3.每年举办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制定计划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;
4.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六、参加办法
由本人向博物馆提交书面申请,可以前往博物馆社教部填写申请表,可以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邮寄至本馆,也可以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电子信箱(smwsyyz@163.com),经过审核通过后到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缴纳会费,由三明市万寿岩遗址博物馆颁发“博物馆之友”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