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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三明市万寿岩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预算说明

2016-06-01201

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按照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:
    一、单位主要职责
    1、负责万寿岩遗址文物的保护、管理和研究。
    2、开发、利用万寿岩遗址,建设考古遗址公园,作为旧石器人类活动遗迹以及早期人类演化历史的展示、教育、研究基地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平台。
    二、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
    万寿岩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为事业单位,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,人员编制数4名,在职人数3人。
    三、单位主要工作任务
    2015年,将围绕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及遗址公园博物馆免费开放,打造我市既有文化遗址保护效用,又具有经济、社会带动作用的新文化名片。
    四、预算收支总体情况
   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。2015年,单位收入预算为20.04万元,其中: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.04万元,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.04万元,其中:人员支出15.59万元,公用支出2.45万元,项目支出2万元。
    五、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
   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0.04万元,主要支出项目(按科目分类统计)包括:
   (一)文物保护(科目)19.03万元。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、缴交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及文物保护管理支出。
   (二)事业单位医疗(科目)1.01万元。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。
    六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
   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。
    七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
    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.8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经费0万元,公务接待费2.5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.3万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   (一)因公出国(境)经费
    预算安排0万元。
   (二)公务接待费
    2015年预算安排2.50万元。主要用于开展相关文物交流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。与上年相比支出基本一致。主要原因是:严格按八项规定要求,控制接待费用增长。
   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
    2015年预算安排4.3万元,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费4.3万元,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、维修、保险等方面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。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.4%,主要原因是:严格执行单位用车规定。
附件:1.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
      2.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      3.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
      4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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